时间:2024-06-28 21:25:4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佳莹
6月27日,阳光炙烤大地,空气中弥漫着热浪,在这个烈日似火的日子里,大荔法院许庄法庭干警来到许庄镇坡底村巡回审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与被告杨某原本关系较好,杨某因其他事由急需周转向原告借款5000元,后二人就还款问题产生纠纷,原告李某一纸诉状将其起诉至大荔法院。收到诉状后许庄法庭多次联系被告杨某,但因其法律意识淡薄,对法院的上门传唤不积极配合,有强烈抵触情绪,为了就地化解纠纷矛盾和现场普法,许庄法庭法官与法警不顾天气炎热前往坡底村现场开庭。
庭审过程中,许庄法庭马波法官耐心地告知双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承担的诉讼义务,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被告言明拒不还款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法析理后,杨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最终促成了案件调解成功。
此次庭审,虽然只是化解了一起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但通过巡回审判,起到了“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许庄法庭将继续发扬巡回审判的优良传统,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来源:大荔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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