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法院 | 人民陪审员——纠纷化解助力者

时间:2024-07-02 16:39:0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大荔法院民一庭审理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王艳妮和人民陪审员刘金学、李小明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本次调解不仅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更彰显了人民陪审员在多元解纷机制中的独特作用和专业能力。

 

该案中,原告宋某在被告包装厂工作期间不慎受伤,经司法鉴定构成七级伤残。面对残酷现实,宋某选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然而,赔偿问题的僵局,让这场纠纷如同冬日的冰河,难以融化。为有效化解矛盾,承办法官王艳妮邀请具有丰富社会经验和群众基础的人民陪审员刘金学、李小明参与调解工作。

 

在调解的道路上,人民陪审员们不遗余力,他们利用其来自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通过微信交流、上门走访等方式,快速与双方建立起了信任关系。经全面了解后发现,原告家庭经济拮据,丈夫长期卧病在床,原告的工资是支撑家庭的唯一支柱;而被告的包装厂则因为经营不善,资金紧张,原告所诉求的高额赔偿金对其无疑是沉重负担。在这样的背景下,调解不再是简单的金钱给付,而是对双方生存状态的深切关怀。

 

基于这一认识,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紧密合作,针对矛盾焦点和难点问题,动之以情、明之以法、晓之以理,他们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阐明情况,分析利弊,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最终双方在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共同努力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

此次调解的成功,不仅是对“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更是对多元化解纷机制的有效探索。人民陪审员在调解中能够帮助法官与双方当事人之间搭建起有效的沟通桥梁,使矛盾可以更加高效的化解。下一步,大荔法院将继续完善“法官+人民陪审员”的调解模式,不断探索更加高效的诉源治理新路径,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法治力量。


编辑:赵佳欣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