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安法院 | 诉源、执源同治理 当好群众“贴心人”

时间:2024-07-03 22:13:1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年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紧盯矛盾纠纷“源头”,靶向攻坚,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精准的司法服务,同步推动诉源治理和执源治理,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近日,长安法院何俊英法官在15分钟之内高效解开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误会,不仅从源头上避免了执行案件的衍生,还有效减轻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诉累。

刘某与杨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中,此前经特邀调解员李顺利主持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偿还,何俊英法官审查后出具了司法确认书,并随案送达了《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告知书》。杨某按期履行了部分案款后,在剩余最后两期共计8000元时出现了逾期,刘某电话联系不上杨某,便来到法院办理法律文书确认书准备申请强制执行。

何俊英法官了解情况后,一边安抚刘某情绪,一边拨打杨某的电话。

“我是长安法院的何法官,您与刘某的纠纷经诉前调解已达成协议,按照约定,应每月16日向刘某支付相应欠款,但本月您已超期,刘某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问,您是有什么困难吗?”

“不好意思,最近用钱的地方太多了,我确实周转不开……何法官您放心,法院给我的《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告知书》我有认真看过,我不会成为‘老赖’的。我马上联系家人帮忙,麻烦您也给刘某做工作不要申请强制执行,我不想成为被执行人。”

在何俊英法官向刘某解释的同时,一声响亮的“支付宝到账4000元!”提示音打破了现场的沉闷氛围。

“我联系不上她(杨某),以为剩余的钱没希望了呢,是我沉不住气给您添麻烦了。”

收到就好,杨某也是因为有困难才延期,而且她明白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我相信她承诺的最后一期会按时履行。退一步说,如果她没有按时履行,你也可以继续向我反映,法院会督促她按时履行的。

长安法院一体推进诉源、执源、访源综合治理,将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工作前移,落实在诉前、诉中各个阶段,对不能即时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出具的法律文书的同时,随案发送《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告知书》,督促当事人及时主动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有效提升生效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兑现,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

 


来源| 长安法院

责编| 马宁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