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源治理 || 大荔法院全面推行人民法庭执行由其办结的调解案件机制落地

时间:2024-07-08 20:41:3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雷 凯

长期以来,人民法庭一般只办理诉讼案件,并不参与执行案件的办理工作。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与群众联系紧密的自身优势,探索基层法庭调执结合新模式,近日,按照省、市院的统一部署,大荔法院研究制订《大荔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行人民法庭执行由其办结的调解案件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在全市率先试行人民法庭执行由其办结的调解案件工作机制,切实满足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

 

大荔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成会上宣读

《大荔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行人民法庭执行由其办结的调解案件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开展法庭办理执行调解案件工作,将极大减轻偏远地区群众诉累,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质效。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距离远、周期长、人难找、物难寻等问题予以针对性化解,方便当事人在家门口即可实现“立、审、执”一体化服务,更利于当事人及时反映案件线索、法庭法官核查案件线索,减少时间和沟通成本,缩短办案周期,将执行触角延伸到最基层、积极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形成审执共治格局,确保当事人及时感受到司法公正。


作者:雷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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