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12 17:54:2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郑旭东
世间情深,莫过于父母之情。所谓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2024年7月9日,安康汉滨区人民法院关庙人民法庭高效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使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切实得到了保障,也使亲情得以修复,促进了当事人家庭和睦。
原告杨某已年愈九十,有两子四女,长期以来与两个儿子轮流生活居住,但近年来因年事较高、需要较多照顾,又发生意外导致行动不便,两个儿子因母亲赡养问题发生纠纷,杨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该庭干警对此高度重视,立即通过弱势群体涉民生案件优先办理,案件承办人当即通过各种方式联系杨某的六名子女,积极了解各被告真实想法并充分劝导,因本案被告人数众多且不在同一地区,承办法官在前期沟通联系的基础上认为本案有很大的调解空间,遂迅速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三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和坚持开导,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承办法官当即制作调解书予以确认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一起被告人数众多的赡养纠纷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赡养纠纷小案件,司法为民大担当。近年来,汉滨法院始终坚持“民生案件无小事”的理念,树立“快立快调、高效便民”的原则,在处理涉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和家事类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始终注重通过法、理、情并用的调解模式实质性化解亲情、家庭纠纷,用心用情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家和,为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促进家庭温馨和睦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
供稿:安康汉滨法院
作者:郑旭东
编辑:赵佳欣
责编:王志寿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