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12 21:33:1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4)陕0112执3551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冯福利与被执行人姜荣仁分家析产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姜荣仁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姜荣仁,男,1964年11月2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东段369号凤苑龙居10栋一单元10-132室,公民身份号码610112196411022012。
未履行金额:本金611398.58元及利息(按照法律规定计算)
悬赏事项:有关人员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查实使案款全部或实际执行到位,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予奖励。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
悬赏期限:2024年7月12日至2025年7月11日
举报电话:029-86615395
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联系人:党法官
联系地址: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来源:未央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