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法院:“议和亭”里的道歉

时间:2024-07-25 15:10:0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张 曼

四四方方一座亭,沟通调解暖人心,四季风光无限。这里是西安鄠邑法院秦渡法庭的“议和亭”,亭子虽小,功能却大,这不,一大早亭子里就热闹起来了……

事情还要从一年前说起,大金在兴瑞工程公司干工程,工程完工后,大金向兴瑞工程公司主张劳务费,兴瑞工程公司因结算问题向大金出具了一份还款计划书,表示向大金分期给付劳务费,但其仅给付部分款项后再未支付剩余的劳务费。后大金多次催讨均无果,遂将兴瑞工程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劳务费15000元。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肖少霞考虑到大金被拖欠工资已经将近一年,且案涉金额不大,为了快速帮助大金讨回工资,化解双方矛盾,肖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大金

肖法官,我给他们干活了的,事实清清楚楚,现在他们就应当按照之前约定的给我劳务费。

兴瑞工程公司负责人李经理

劳务费的事咱们可以好好协商,可那天你一上来就把我们公司的小张打伤了,人现在还在医院住着呢,这事怎么处理?先把这事说清楚,我们再说别的!

……

这天一大早,两人共同步入法庭,双方一见面就剑拔弩张,争锋相对,音浪一浪高过一浪。见此情形,肖法官连忙引导双方在“议和亭”坐下,疏导双方情绪。

 

在全面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肖法官将本案的利害关系一一和当事人分析清楚,针对案件的焦点问题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一方面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耐心向大金释法明理,帮助其缓和激动的情绪,并对大金索要劳务费的正确方式进行了引导;另一方面从法理角度向兴瑞工程公司负责人讲明应当承担的责任、义务,引导兴瑞工程公司负责人站在大金的角度换位思考,并告知其拒付劳务费的法律后果。经过多番劝说, 兴瑞工程公司负责人终于意识到拖欠农民工薪资的严重性,当场承诺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

“肖法官,我之前太冲动了,不应该动手打人,应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李经理,麻烦你帮我给小张说声对不起……”看见兴瑞工程公司负责人的态度,大金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的危害。

最终,在肖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兴瑞工程公司当场向大金给付剩余劳务费10000元,剩余5000元由其代付给小张用作赔偿。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文中均系化名)

 


作者:张 曼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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