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5 15:06:1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叶宝云
“结婚二十八年了,婚后长年闹矛盾没有安生过,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离婚,十分感谢法院给我们调解,让我们好聚好散,结束这段婚姻……”。
破裂的感情像是一条被拉长的裂痕,让彼此的心渐行渐远,与其相互折磨,不如各自安好,离婚并不意味着必须成为敌人,有时候可以通过协商和调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案情回顾
近日,洋县法院龙亭法庭在庭前成功调解一起积怨已久离婚纠纷,促使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妥善化解了矛盾。
张女与陈男于1996年经人介绍相识后谈婚,同年登记结婚。婚后因缺乏感情基础,加之三观不合,双方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纠纷,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睦。后张女离开陈男家外出生活,分居十余年,期间,双方曾因感情不和引发一系列问题,经村干部及亲友劝说无果。张女遂提起离婚诉讼。
法庭调解
龙亭法庭受理案件后,主动到村委会了解情况,到当事人家中做工作,考虑到双方结婚已二十八年且长期闹矛盾并分居等实际情况,法庭调解人员秉承“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坚持“诉前调解,多元解纷”工作原则,积极与男女双方及相关村干部沟通,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做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法庭工作人员耐心倾听意见,引导双方“眼睛向内看问题”,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在分析双方各自过错的同时,调解人员研判认为该案“一判了之”可能会加剧矛盾,应结合法理、情理促使双方以和平方式化解积怨。遂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释之以法,最终,男女双方就离婚事宜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同时将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化解。
法官寄语
深入村庄集镇、田间地头,到村委会办案、就地解决纠纷……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
下一步,洋县法院将进一步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提质增效,以“情理法”相结合的模式,以“如我在诉”的心态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作者:叶宝云
编辑:许沥心
责编: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