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人民法院进一步落实涉金融纠纷司法建议 助推金融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时间:2024-08-02 16:39:4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刘 娟

2024年8月1日,三原县人民法院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原县监管支局联合召开“三原县银行机构贷款业务监管司法建议落实工作会”。会议旨在进一步推动金融领域司法建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县域金融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由三原县监管支局副局长张伟主持。三原县法院副院长魏曦出席会议并讲话。三原法院立案庭庭长惠晓民、副庭长刘娟、金融审判团队员额法官夏芳,三原县金融机构主管业务副行长、部分信贷业务领导和特约调解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伟副局长组织领学了法建(2023)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信用卡监管政策维护金融安全的司法建议书》主要内容。惠晓民庭长通报了三原县法院近三年来金融纠纷案件办理情况。夏芳法官解读了三原县法院《关于加强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监管的司法建议》,指出我县金融部门和从事金融工作人员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提出五条整改建议。

 

会上,魏曦副院长强调,司法建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理,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途径。金融纠纷类司法建议对于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希望双方能够充分认识司法建议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三原法院《关于加强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监管的司法建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动司法建议落地落实。他提出,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法律法规学习,提高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继续建立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司法确认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作用,不断深化诉源治理,提高纠纷解决效率,促进县域金融行业健康发展,为三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审判和金融力量。

 

张伟副局长表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三原县监管支局高度重视司法建议的办理工作,将认真研究每一条司法建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他指出,金融监管部门与法院之间的紧密合作是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保障。双方应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共同应对金融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

 

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三原县法院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三原县监管支局在金融领域司法建议落实工作上的合作迈出了新的一步。双方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继续深化合作、共同努力,为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刘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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