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9 17:40:2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连日来,西安日报、西部法制报、华商报等多家媒体将镜头聚焦周至县人民法院哑柏法庭,先后报道其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优化诉源治理新举措,念好“融”“会”“贯”“通”四字诀,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工作经验做法。
以下为原文
季夏时节
秦岭北麓的周至县郁郁葱葱
生机勃勃
在周至县的哑柏镇
成片成片的猕猴桃园里
无数的“金蛋蛋”挂满枝头
苗木花卉市场人潮涌动
伴随着阵阵爽朗的笑声
幸福洋溢在人们的脸上
周至县法院哑柏人民法庭
就坐落在这座关中古镇
近年来,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优化诉源治理新举措,念好“融”“会”“贯”“通”四字诀,以点带面、多元联动,将矛盾纠纷化解从末梢管理转向源头治理,为周至县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融”字当头 积极参与基层治理
“这个诉情通报很好,我会让辖区片警加强纠纷的排查化解。”竹峪派出所所长赵领刚对哑柏法庭的诉情通报给予肯定。
今年以来,哑柏法庭结合案件审理情况,定期将辖区5个镇66个行政村(社区)的案件数量、案件类型等进行全面梳理,形成诉情通报,报送辖区党委、人大、政府以及派出所、司法所等兄弟部门,为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和矛盾纠纷的联合化解提供数据支撑。
“以前卖猕猴桃的时候总担心客户不给钱怎么办,还去找有经验、懂法律的人咨询。现在有了这份《买卖合同风险提示单》,我心里就有底了。”面对回访的法官,猕猴桃种植大户刘老太高兴地说。
哑柏是西北最大的苗木花卉集散地。按照全市政法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工作要求,哑柏法庭积极走访哑柏裕盛苗木花卉交易市场,了解商户司法需求,并为其送去由法庭精心整理的《苗木花卉购销合同模板》和《买卖合同风险提示单》,帮助商户在苗木花卉交易中提前预防纠纷,受到市场商户们的普遍欢迎和点赞。
人民法庭身处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群众的第一线,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推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哑柏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积极参加警民联席会,定期向辖区党委、政府通报诉情信息,取得党委、政府的支持。针对美容行业监管漏洞,法庭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取得良好效果。
“会”字为先 全力提升审判质效
“任何人不能从自己的过错中获益,这种情况应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在5月23日的业务学习会上,法庭干警为一起不当得利纠纷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各抒己见。
为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哑柏法庭定期组织政治、业务知识学习,交流办案心得、探讨法律问题。法官也切实承担起了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的职责,一方面主动加入辖区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微信群,实时开展在线答疑,并结合审判实际,及时发布一些典型案例,供调解员参考学习;另一方面,定期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法庭在审案件的调解,在实践中提升依法调解的能力,并与司法所联合开展人民调解员线下集中业务培训,讲授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常用的调解方法及注意事项,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依法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筑牢预防化解矛盾的第一道防线。
上半年,法庭审结案件164件,平均审理周期47.33天,诉中调解成功50余件,人民调解员、法院专员调解95件,无一发回改判,各项指标持续向好。
“贯”字为要 司法为民贯穿始终
“这个案子不建议进行司法鉴定,鉴定费可能比你的损失还多,协商解决才是最好的办法。”在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相邻权纠纷中,原告对损失申请司法鉴定。承办法官现场勘查发现,漏水问题已经解决,仅仅是一些家具的损失,双方各执一词。于是,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设身处地为双方当事人算时间账、经济账、感情账。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当场履行。
“法庭尝试在判决书后加入执行通知内容,告诫负有给付义务的当事人不履行生效裁判将面临的严重后果,避免因采取强制措施而承担更大的经济损失和信用危机的做法,能够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推进执源治理减量增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哑柏法庭庭长罗成标说。7月19日,哑柏法庭发出首份附带执行通知的民事判决书,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多年来,哑柏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紧扣一个“贯”字,运用好调解这个非对抗性纠纷化解方式,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同时坚持进行判后答疑,积极做到有问必答,引导当事人理解法院裁判,不断提高服判息诉率,努力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字为本 形成通力协作格局
“谢谢你们,这个事困扰了我很久,今天终于解决了。因为我的事,你们来来回回跑了这么多次,辛苦了。”一起家事纠纷的当事人说。5月21日,哑柏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和村委会联动,共同调解了一起家事纠纷。这是“1+5+N”联动联调机制的一次生动实践。
为拓宽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哑柏法庭在坚持“府院联动”“庭所联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辖区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全面对接,结合实际构建了“1+5+N”解纷网络,“1”即1个人民法庭、“5”即辖区5个镇、“N”即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类解纷组织,实现更大范围的联动,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消除于萌芽。
“法官,我们要申请司法确认。”今年1月23日,彭某某、东某某与李某某来到周至县人民法院哑柏法庭,对其因买卖合同纠纷后经哑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申请进行司法确认。法庭依法审查后,当日便作出了确认裁定,进一步巩固调解成果,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有效节约群众的诉讼成本,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上半年,哑柏法庭为辖区人民调解员、法院专员、“法律明白人”授课5次,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村委会联合调解化解矛盾纠纷16件。
来源| 周至法院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