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9 17:41:1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看新闻报道全国法院都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本以为离我们普通老百姓很远,但杨怀周法官团队真正让我感受到了法院是全心全意为咱老百姓解决问题的地方……”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高铁新城人民法庭法官杨怀周收到了手写的感谢信,其中字里行间流露出当事人白某的感激之情。
案件情况
白某系一起分家析产案件的原告,婚后与妻子姚某因家庭琐事争吵不断,常年分居。离婚后,双方又在房屋拆迁安置利益补偿的分配问题上分歧较大,互不相让。白某认为村里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按人数计算,应当有自己的份额。前妻姚某及其一家人则坚持认为白某对家庭无任何贡献,无权分割拆迁安置利益。
如我在诉
法官仔细翻看案卷内容后,初步认为该案并不复杂,依照相关政策法规,白某确实享有拆迁安置权益,但如何让被告姚某及其一家人认可并自愿给付属于白某的权益,使案件能顺利执行完毕,才是本案的关键,一判了之并不能化解双方之间长久以来的矛盾。
组织调解
法官随即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让互不让步的双方“背对背”,通过“拉家常”“聊日常”,不断增进沟通了解,从而寻找调解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在双方情绪逐渐缓和后,邀请调解员一起参与调解工作,一边从情理出发,将两个孩子作为关键点,引导双方意识到彼此对曾经家庭的付出,劝说他们放下成见,理性看待问题;一边结合案件,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平衡双方利益。
当场和解
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原本互不相让的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姚某当场给付白某拆迁安置折价款数10万元,白某放弃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中的住宅面积份额,保留20平方米的经济发展用房面积份额。
来源| 未央法院
作者| 梁泽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