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法院 | 农民工“领薪” 法官“安心”

时间:2024-08-09 21:35:1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杨香利

“您好!您好!非常感谢蓝田法院!感谢杨法官!我们八个人的工钱已经全部拿到手了,其余五个人的钱也付清了,大家的工钱都结清了……”罗某难掩激动的心情,滔滔不绝地说。

这是蓝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杨法官电话回访15名农民工讨薪案件的一幕。

今年6月份,15名农民工愁容满面地拿着工地带班人出具的“白头条子”,到蓝田法院要求立案,他们说不清是哪个公司雇佣自己干活,只知道干活的地方,去年腊月二十八,他们到工地索要工钱,工地带班人答应今年4月底给钱,并出具了条据,但到了5月中旬仍是一分钱都没见到。15名农民工越说情绪越激动,诉讼服务中心干警一边安抚他们,一边联系法官和驻院调解员迅速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当了解到他们曾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后,法官立即联系该局工作人员了解详细情况。

原来,蓝田县某镇的商品房建设项目由某集团公司总承包,该集团公司将水电安装工程分包给某公司,某公司又分包给3个劳务公司进行施工。劳务公司通过网络平台招聘水电施工人员,这15人应聘后到工地上工作。因劳务公司与分包公司之间产生经济纠纷,二者相互推诿,致使他们的工资被拖欠近一年,虽多次讨要仍无结果。

 

了解案件基本事实后,法官与驻院调解员立即组织部分农民工代表与总包集团公司、分包公司及劳务公司进行协商,其中两案达成了诉前调解协议。其余13位农民工属于两个劳务公司的雇佣人员,因分包公司与劳务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争议较大,且其中一劳务公司始终不出面,致使案件无法调解。为尽快帮15名农民工讨回工钱,法官引导同一劳务公司雇佣的8名农民工推选诉讼代表人提起共同诉讼,立案后又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分包公司、劳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多次进行沟通,耐心向他们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最后分包公司承诺7月底支付劳务费,8名原告同意后撤回了起诉。另外5名农民工的案件立案后,法官安排同一天开庭审理,查清案件事实,及时判决,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案件虽已审结,但法官仍未安心。为保障调解协议及判决的履行,法官又分别给各被告打电话督促其按期履行。7月28日,被告方通过银行转账分别向各原告足额支付了劳务费。至此,法官终于安心了!

此系列案件的审理是诉源治理工作中,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的缩影,是构建多元解纷调解大格局的生动实践。蓝田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深度与广度,构建“法院+行政部门+社会各界”的专业化行业化调解模式,继续推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诉前分流、诉中调解、诉后治理,擦亮“蓝约融治”乡约诉源治理品牌。

 


来源| 蓝田法院

作者| 杨香利

责编|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