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2 16:33:0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山
8月8日,安康汉滨区人民法院在汉滨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密切配合下,成功化解了18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探索出了“委派调解+司法确认”的金融纠纷化解新模式。
2013年至2022年期间,陈龙(化名)等18人分别向安康市某银行申请借款,某银行分别与他们签订了《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某银行在向陈龙等18名借款人发放贷款后,各借款人却未能按时偿还借款本息。2024年7月10日,某银行遂将陈龙等18名借款人诉至汉滨法院。该院为了更好的凝聚多元解纷合力,做实做优“抓前端、治未病”,从源头实质化解纠纷,决定将该批案件委派给汉滨区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汉滨区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通知后,迅速组织双方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经调解员充分释法明理,最终陈龙等18名借款人承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并与银行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同时向汉滨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该院速裁庭在收到18案的司法确认申请后,迅速对双方当事人到庭核实并进行书面审查,当场作出18案的司法确认裁定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为积极应对快速增长的金融纠纷案件,满足金融企业的发展需求, 5月31日,汉滨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挂牌成立,与汉滨区法院建立“委派调解+司法确认”的金融纠纷诉源治理新模式,发挥其效率高、不收费、可执行的优势,成功将案件化解在诉前,推动金融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保障和促进金融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作者:李山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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