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未央法院审结一起出借人病故但借款尚未还清案件

时间:2024-08-12 17:28:0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法官,这家公司欠我母亲的钱,至今未还清,我母亲前段时间去世了,这钱该怎么办”。近日,西安未央宫人民法庭法官王峥伟法官审结了一起“特别”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黎某系张某(已病故)之子。2020年A公司向张某借款9万元,并向张某出具了《借款合同》及收条,约定每一季度偿还本金2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直至本息付清为止。2022年张某因病突然去世,其子黎某在整理张某遗物时发现《借款合同》及收条,黎某便持有此证据将A公司起诉至未央法院,要求偿还借款9万元并支付利息。

该案的关键在于查明A公司是否曾向张某偿还过部分款项,理清剩余应偿还本金,但因A公司未到庭,增加了查明案件事实的难度。王峥伟仔细询问黎某后得知,因张某年龄大,仅有一张领取退休工资的社保卡,遂前往银行调取近3年的交易流水仔细比对,最终查明A公司已经向张某偿还5万余元。鉴于张某已去世,在查清原告黎某作为张某的唯一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未央法院依法判决被告A公司向原告黎某支付剩余借款本息4.8万余元。目前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不具有人身属性的债权,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借款人在未还清欠款的情况下,如出借人去世,其仍对借款人享有债权,出借人的继承人可以向借款人主张债权。本案中,张某在去世之前已经与A公司建立合法的借款关系,张某的继承人黎某可以将张某生前对A公司享有的债权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同时,法官也提醒出借人,应积极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可通过向借款人催要债务或提起诉讼实现权力,否则,可能会导致权利的丧失,造成财产的损失。(周莹)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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