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4 11:39:0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博宇
“咱们法院见!”
“你就等着法院的传票吧!”
遇到纠纷的田某,气愤地表明要对曾供职的一家物流公司提起诉讼。但诉讼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最优解么?有没有其他方式可以更快解决纠纷呢?
田某是西安市高陵区马家湾村的一名村民,2024年5月在网上看到某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招聘信息,因待遇丰厚,田某立刻前去应聘,在签订合同并缴纳3500元的押金后,田某成功应聘并入职。在工作三天后,田某发现该公司的工资收入并未达到签订劳动合同时的约定数额,便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退还押金且支付三天工资。但双方始终无法协商一致,直至7月田某依旧未要回押金和工资。
田某本想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他偶然从朋友处得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与长乐社区共建的诉源治理“共享驿站”已帮助很多群众解决了不少急难愁盼的问题。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田某来到朋友口中说的地方寻求帮助。
接到田某的求助后,长乐社区的调解员及时将田某反映的情况同法院值班干警沟通,并将双方约至长乐社区进行调解。某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孟经理、荣经理接到通知后携带着签订的合同至社区积极参与调解,法院干警及社区调解员从均衡双方损益、法理人情等多重角度展开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协议,该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同意退还田某押金3000元并支付三天工资共计360元,该劳务合同纠纷成功化解。
让矛盾止于未诉、化于萌芽,用非诉讼的解决纠纷方式已经成为“小矛盾、小纠纷”的最优解决方式。自2023年碑林法院积极推进“无讼社区”创建以来,得益于诉前调解机制的分流化解作用,越来越多的纠纷在诉前成功化解。下一步,碑林法院将继续深化总结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提升审判执行工作理念,深化推进“无讼社区”创建工作,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为基层治理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 碑林法院
作者| 王博宇
责编| 马宁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