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6 17:39:5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秀洁
“我以为这200块钱的案子法院不会受理,没想到你们这么用心,用了几个小时就帮我把钱追回来了,法官真的太感谢你了”。近日,陇县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在半日内成功化解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被告当即履行了赔偿义务,有效将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在诉前。
2021年10月,原告苟某在被告赵某经营的洗车行充值300元办理了一张洗车卡,期间原告消费五次后因故再未消费。2024年原告再次去被告处洗车时,被告以洗车卡已过期为由拒绝为原告履行洗车义务,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原告求助工商部门协调未果,无奈将被告一纸诉状告上法院。
案件受理后,经审查发现该案涉案标的仅为200多元,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承办人员先与原告电话沟通了解案情,并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鼓励其通过诉前调解解决该案,确认原告有调解意愿后,承办人员又第一时间通知被告赵某来法院与其当面沟通调解事宜,经耐心细致的为其释法答疑,分析利弊,最终赵某同意返还苟某洗车卡内剩余的200元,并当场将案款交付法院。随后,原告苟某到法院领取了案件款,并连连向办案人员表示感谢,于是便出现了开头一幕。
小案不小办,情系大民生。每一起矛盾纠纷能够在诉前解决,都是人民法院强化诉前调解、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是“延伸服务触角,开创诉源治理工作新局面”的具体体现。下一步,陇县法院将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切实推动各类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竭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再“升级”、再“巩固”、再“深化”。
作者:王秀洁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