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9 14:55:2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8月15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案干警在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甲某今天在家的消息后,迅速组织执行干警前往汉滨区某镇将其带回执行局。考虑到被执行人甲某是残疾人的实际状况,执行干警加班进行执行和解,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执行干警不懈努力下,在当晚九点,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一起因涉被执行人系残疾人的借款纠纷在执行干警温情执法下画上了句号。
2015年被执行人甲某因家中房屋老旧,子女长大房屋不够等原因,决定翻建旧房,于是向同村的申请执行人乙某借款7万元,并商议了高息。建完房后被执行人甲某便外出务工挣钱还账,但是由于单眼失明和腿脚残疾,他很难寻到工作,即便是找到工作也是低薪,还要养活子女,故此借乙某的钱一直未能偿还,乙某便将其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但是甲某常年在外打工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因被执行人甲某常年在外务工,且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一度处于暂停状态,申请执行人四处打听,得知被执行人甲某已回家的消息,便第一时间通知该院执行局干警,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被执行人甲某现场履行了部分义务,并在该村支书的担保下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
法律无情,人有情。该院执行干警根据法律要求公平公正的办好群众的事情,同时善意的文明执行,让法律显得更有温度。
供稿| 汉滨法院
作者| 杜圣林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