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6 17:24:5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感谢法官和调解员,感谢你们来到敬老院办案帮我要回了救命钱!”朱某激动地向法院干警说道。
案情回顾
朱某和范某系好友。2019年冬范某因经济紧张为由向朱某提出借款,朱某借予范某9000元。
后范某偿还4000元,对于尚欠的5000元向朱某出具借条一份。借条出具后范某未曾偿还。后因朱某看病需要用钱,遂诉至法院要求范某偿还借款。
法庭调解
调解员收到材料后立即联系原告朱某,朱某诉说自己的苦楚:“我是孤寡老人,现在80多岁了,生活在敬老院,最近身体出现疾病急需钱用于治疗……”。
在得知朱某年龄已大、行动不便的特殊情况后,特邀调解员雷红梅和立案庭干警联系,计划到敬老院上门办案。
与此同时,与本案被告范某取得联系,以当初朱某对他的信任为契机,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转变了范某的固化思想。
在案件取得进展之后,特邀调解员与立案庭干警及本案被告范某一同来到了敬老院,就案件再次现场进行了一次调解,经做工作,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朱某为法院司法为民的作风感动不已。
近年来,洋县法院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畅通特殊群体的诉讼服务绿色通道,真正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到群众家门口,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关怀与温暖。
作者| 何佳
责编| 翟力强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