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08:08:5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期,西安碑林法院民二庭傅妮法官承办了三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这三个案件有一个共同之处都是发生在邻里之间,为了厘清案件事实、和谐邻里关系,法官和书记员分别前往三地实地勘察,到达纠纷现场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寻求案件解决办法。
傅法官前往碑林区某小区,在该小区居住的李先生因房屋采光差及进出房屋不便利等原因将隔壁楼的所有权人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排除对其房屋的妨害并赔偿损失。法官到现场后对房屋面积及楼间距等进行实地测量,并对同住宅楼的居民实地走访,听取了双方的意见,为案件办理打下基础。
傅法官前往某小区实地调解案件,本案的原告与被告为邻居,原告购买了案涉的房屋,但房屋相邻的两户业主也就是本案两被告将公共通道的防火门换为防盗门,并将防盗门门锁更换,导致原告无法入户,故原告诉至法院,法官到达现场后,实地查看了三家的分布以及防盗门的安装情况,并且现场在物业办公室与双方进行调解,在法官努力下三方达成初步的调解意愿。
傅法官来到碑林区某老旧小区,这里有七位原告起诉四位被告要求停止对电梯安装施工的妨碍,并要求配合原告加装电梯,本案各方当事人都是同一栋楼的邻居并且年龄较大,法官到达小区查看了案涉住宅楼的现状以及同小区其他住宅楼已施工的不同模式的电梯安装现场,勘察完现场后法官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代表及律师进行交流,希望促成调解。
碑林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审判理念,坚持实事求是、能动司法,避免坐堂问案、机械办案。法官深入现场勘查不仅对案件审理有着重要意义,还能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司法服务零距离,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编辑:侯宜均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