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下午,西安临潼法院新丰法庭负责人王娜、刑事审判庭法官王于凯受邀前往临潼实验小学,以“不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与施暴者”为题,为小学生们讲授了新学期第一堂法治课。
课堂上,王娜法官首先以“正当防卫条款”为切入点,引入“校园暴力和欺凌”话题,王法官告诫同学们:面对屡禁不止的“校园暴力和欺凌”,我们应当不做冷眼旁观者,不做事不关己者,更不能做违法犯罪者。
知法于心 守法于行
王于凯法官以真实的案例、生动易懂的讲解,带领同学们回顾了“什么是法”、“违法与犯罪的区别与联系”,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未成年人常见犯罪的法律规定,通过“除了刑事责任,校园霸凌还应当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我们为什么要坚决抵制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呢?”等一系列互动问答,让法律知识在一片欢声笑语中更加深入人心。
以案为鉴 知所不为
“校园欺凌、校园暴力行为轻则构成违法,重则构成犯罪,最后往往是两败俱伤,悔之晚矣!”结合审理过的真实案件,两位法官分别向同学们讲述了校园霸凌行为引发的惨痛后果,台下的同学们纷纷认真聆听学习。
最后,王娜法官向同学们讲述了杜绝各种不良行为的重要性,并向小学生们送上真切的希冀与期盼,“同学们,我真切的希望同学们能够坚守‘真、善、美’的初心,让‘法治’的种子在内心生根、发芽、成长!”
作者:岳弋戈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