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0 17:41:5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切实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近日,富县法院刑事审判法庭走进川口中学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电信诈骗案,该校八年级100余名师生参加旁听。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3日,安某某在富县北教场某营业厅办理一张手机卡。2023年8月7日,安某某找到艾某欲出租手机卡赚钱,二人在富县北教场某酒店协助诈骗分子以拨打“手机口”诈骗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致使被害人李某某被骗154993元。事后,安某某、艾某先后分别获利600元、200元。案发后,被告人安某某、艾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自愿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分别缴纳罚金,退缴违法所得800元,并向被害人李某某退赔被诈骗的赃款154993元。
法院审理
“现在开庭,请法警将本案被告人带入法庭......”随着法槌声响,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正式开庭!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艾某、安某某以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通过“手机口”拨打电话帮助电信网络犯罪实施诈骗,造成被害人154993元被骗的严重后果,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艾某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被告人安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又二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一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以案普法
庭审结束后,法官干警结合案情进行了法治宣讲,为同学们现场讲解了为什么要遵守法律,如何学法用法,怎样避免校园欺凌、预防电信诈骗等问题,并向同学们发放了《预防电信诈骗》、《青少年法律教育读本》等法律宣传资料。此次普法活动有效激发了同学们学法的热情,受到师生们一致好评。
法官提醒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犯罪分子通过借助手机卡、银行卡等作为诈骗的基础工具,切莫因为贪图所谓的“好处费”,被诈骗分子利用,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通讯员:贺金霞 )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