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跨越千里的假释回访

时间:2024-09-11 15:48:4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小付,最近生活怎么样?”
“我又接了几个建模的活儿,天天还挺忙活的,也有点小收入。”
“不错啊,发挥你自己的特长,给家里减轻点负担,也能实现自身价值。”

 

6月27日,小付被假释,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乡内蒙古,铜川中院审判监督庭法官段建纲还是放心不下,7月9日一大早就给小付打电话回访,了解这些天来小付的情况。“小付犹如初升的朝阳,在应该怀有远大理想的时候,误入歧途,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了很大的遗憾。帮助他重新回归社会,树立生活的信心,是我们应该做的。”段建纲说。

小付今年27岁,当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一所重点大学。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深知这一切来之不易。为了减轻家庭的负担,让父母不再为自己上大学的学费、生活费而辛苦劳作,于是在上大学期间,小付利用在大学学到的知识,熟练掌握了计算机网络技术,注册了一家网络科技公司。

小付发现在网络上存在一些“灰色地带”,可以获取不菲收入。于是,2020年2月,小付就为多个不法网站搭建支付平台,为不法网站提供费用结算服务,从交易额中收取5%至8%不等的提成,违法所得达53万余元。同年5月,东窗事发,小付罪行败露。2021年7月,小付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本想通过‘灰色地带’勤工俭学,减轻父母的负担,造成的结果是坠入犯罪的深渊,给社会和家庭都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巨大危害。我法律意识淡薄,教训是深刻的,作为从农村走出的国家重点211大学的大学生,代价无疑是巨大的。”小付对自己所犯的罪行追悔莫及。

服刑后,小付真诚认罪悔罪,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认真接受教育改造,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获得2022年监狱级“劳动能手”称号。鉴于小付的表现和社区矫正评估,监狱建议对小付予以假释。

假释是宽严相济政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对服刑人员的改造具有激励作用。在适用当中,需要综合考察其违法犯罪情况和个人基本情况、服刑期间现实表现、生理和心理状况、假释后生活及监管条件等因素。确保把符合假释条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服刑人员有条件地送归社会。

6月3日,铜川中院受理了对小付的提请假释建议,段建纲带领书记员驱车1700余里来到小付的居住地调查核实、了解情况。“小付犯罪时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如果符合假释的条件,让他早点回归社会,这无疑对他今后的人生是一次触动,可能会更有益于社会和家庭。”段建纲说。

家里四间平房,十几只羊,十几亩地,收入还算稳定。段建纲分别与小付的父母和所在村的书记进行了谈话,了解小付家庭生活及监管条件等情况。“孩子犯罪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是我疏于管教,如果能有一次机会,我一定监督好他,管好他。”小付的妈妈含着泪愧疚地说。“我们村委会同意接收小付到我们村社区矫正,小付到我们村社区矫正对我们村的社会治安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我们有责任有义务监督小付,让他好好学习、好好改造,一定做好监督督促工作,承担起监督责任。”村书记表态说。同时段建纲也向当地司法所和司法局调查小付是否符合社区矫正的具体条件。经过调查核实,当地司法局确认对小付进行了社区矫正评估,建议小付适用社区矫正。当地司法所也围绕假释制度适用的条件和标准出具书面证明,证明小付在犯罪前没有不良嗜好和犯罪记录,平时表现良好,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很小。

6月18日,段建纲和两名法官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小付假释案公开开庭审理。“真为小付感到惋惜,希望他可以早日回到社会,重树信心。”现场旁听案件庭审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感慨地说。由于假释制度是有条件的提前释放,适用的实体条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需要准确把握。段建纲和合议庭成员经过前期多方调查了解,开庭核实,本着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有据的原则,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积极发挥假释功能,促进服刑人员回归、融入社会,6月27日,裁定对小付予以假释。

“段法官,我一定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矫正机构的各项规定,定期汇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您放心吧!我打算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通过制作相应的法律软件,向青少年宣传法律,及时挽救青少年,避免他们再像我一样走上犯罪道路。同时,在电脑上接一些合法的建模方面的工作,自食其力。”小付在电话里向段建纲说。

“好,咱们虽然远隔千里,但我期待听到你的好消息,相信你可以的。加油!”看到重拾信心,开启新生活的小付,段建纲感到非常欣慰,深深地舒了一口气。


作者:张婉婉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