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 | “千年乡约”拥抱“枫桥经验”

时间:2024-09-11 09:36:44来源:西安中院作者:

开栏语

治理,关键在基层。

在无讼社区(乡村),在共享法庭,在调解工作室和综治中心……西安法院“1+45+N”枫桥工作法通过N个“共享司法驿站”,畅通基层治理“毛细血管”,建立起直达“神经末梢”的矛盾纠纷化解网。

即日起,西安中院公众号开设《“1+45+N”专题报道》专栏,聚焦“1+45+N”枫桥工作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生动实践,透过一个个“共享司法驿站”,呈现“中国之治”的西安法院智慧。

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

在蓝田县三里镇乔村的乡约文化墙上,《吕氏乡约》的内容字大如斗、格外醒目。北宋时期,蓝田吕氏的贤昆仲合著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乡约,将中华文化精粹凝聚成涓涓细流,绵延古今、功德千秋……

 

2023年11月23日,西安法院“1+45+N”枫桥式工作体系正式启动,蓝田法院以该工作体系为指引,以《吕氏乡约》为依托,将乡约文化要义引入案件调解,打造“蓝约融治”法治文化品牌,形成“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村调解委员会+乡贤调解员”的“链条式”调解模式,力促基层善治、培育文明乡风,不断绘就蓝田高质量发展新画卷。

借古照今,筑牢乡村矛盾调解根基

“在陈忠实先生的小说《白鹿原》中,《吕氏乡约》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巨大作用。”

“《吕氏乡约》核心内涵中的‘德’,就是见善必行,闻过必改……”

在蓝关街道举办的“法律明白人”暨人民调解培训会上,蓝关法庭胡光炜庭长从电视剧《白鹿原》诵读“乡约”谈到蓝田《吕氏乡约》,从传统乡村治理文化谈到新时代“枫桥经验”,向在座的法律明白人和调解员们分享自己20余年来总结的民事纠纷调解心得和经验做法,讲述“忠、公、活、新、稳、快、缓、靠、连”九字调解要点,配合生动鲜活的案例讲解“过错剖析法”“背靠背法”“亲情融化法”等16种不同的调解技巧。

群众身边多一个“法律明白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就多一个抓手。

“我们村三年都没人打官司,民风好得很!”洩湖镇薛家河村党支部书记薛长安充满自豪地说道。

 

近年来,蓝田法院坚持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注重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等民间调解力量的业务培训和指导,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培训会和“读法送约”“鸣钟议事”等活动,积极弘扬崇德向善的社会风气。2023年以来,蓝田法院共培训、指导乡贤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1000人次,组织交流、座谈50余次,指导参与各类矛盾纠纷904起,1882件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

三治融合,激活基层治理联调机制

“谁说有纠纷就得写状纸打官司,我家这事不打官司也解决了,既不用交钱还办得快!”玉山法庭与玉山司法所共同化解了一起继承纠纷后,当事人刘某激动地说。

原来,刘某的父亲因病去世后,刘某发现父亲名下还有一笔数额不小的存款,在前往银行取款时被告知需要先进行公证。

刘某兄妹四人,丧事办完后其余几人已外出打工,如果做公证就得赶回家中,路费和公证费加起来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这笔钱是父亲一辈子积攒下的“辛苦钱”,也是留给母亲的“养老钱”。想要低成本取回这笔钱,刘某便求助于“法治蓝田”小程序,在留言中说明自家的情况。

案件流转到玉山司法所,司法所随即与玉山法庭取得联系。经过法律指导、法庭调解和材料审查,法庭当日就依法作出了民事裁定和司法确认。

既不用跑腿赶路,也不用公证打官司,这件困扰了兄妹几人数月的烦心事,在玉山法庭和玉山司法所的共同参与下迅速解决,得益于法庭与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创建的“庭所共建、三治融合”工作室。

 

今年以来,为了从根本上预防、减少诉讼案件的增量,蓝田法院发挥基层人民法庭纽带作用,建立城乡指导协作关系,打造以“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村调解委员会+乡贤调解员”的“链条式”调解模式,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讼”。

古今相映,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村道两旁的草木上还挂着露珠,一大早,玉山法庭庭长郭训兵就来到了玉山镇村委会会议室。今天,他要将村里两家人的矛盾恩怨彻底化解。

几个月前,毗邻而耕的王、李两家人在菜园里发生争吵,争执中撕扯起来,导致双方不同程度受伤。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及女儿处以罚款,并就双方产生的医疗费等损失进行调解,但协商未果。李家夫妇遂将王家人诉至蓝田法院要求赔偿。

案件审理中,郭训兵多次组织调解。但由于双方心存积怨,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最终,郭法官判决王家赔偿李家夫妇各项损失共计三千余元。

峒峪村村委会,也是峒峪村司法共享驿站。在判决送达后,郭法官联系当事人到共享驿站解开心结,也邀请村委会主任和乡贤一同参与过来。

“俗话说‘千金买户,八百买邻。’老王、老李,平日里咱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长期相处中应该互谅互让、亲善和睦。”参与调解的乡贤劝诫着老王,结合《蓝田新乡约》礼俗相交内容提出邻里和睦相处的建议。

看双方态度有所缓和,郭训兵趁热打铁释法明理,详细解释国家法律和相关案例,让双方正确理解案件“怎么判”和“为什么这样判”,让司法裁判“文本法”成为符合双方当事人感受的“内心法”。

“你们说得都对,邻里邻居的,确实不应该因一点小事大打出手,这事我有错。”听了大家的劝告,被告老王表示接受法院判决,自愿当场履行。

 

针对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相邻关系等纠纷,蓝田法院建立表格式释法析理调解模板,将《吕氏乡约》传统精髓和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金句引入模板;在租赁合同纠纷中,法官引用《吕氏乡约》中的“德业相劝、患难相恤”思想,引导双方信守承诺、相互体谅......像这样引用《吕氏乡约》和《蓝田新乡约》调解案件、化解矛盾、督促履行的有益做法和探索实践不胜枚举,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得到实质有效化解,关系得以修复,社会也更加和谐安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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