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2 10:02:4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略阳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做好释法明理工作,成功执结一起交叉执行案件。
“居委会作为特殊的被执行主体,因涉及历史性、政策性众多复杂因素,加之双方矛盾尖锐突出,网络查控结果显示居委会无可供执行财产,如何才能打开新的执行思路?”
执行法官拿到该案后一度陷入沉思。
李某与居委会承揽合同一案,原A村委会在李某处制作、打印各类印刷品,累计欠款10890.1元。后因行政村撤并,将A村委会并入B居委会,B居委会以欠款是撤并前产生的债务为由拒绝付款。李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勉县法院在与居委会、街道办沟通无果,执行受阻后报请汉中中院指定执行。
接受指定后,略阳法院立即对居委会采取查控措施,经电话沟通,该居委会主任仍以债务系撤并前产生为由拒绝履行。眼看案件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决定去居委会及街道办实地调查。居委会主任看到异地执行的工作人员后,态度有所缓和,表示承认债务,但居委会对外负债较大,确实没有履行能力。执行人员又前往街道办财政所查询社区账户情况,经调查,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村财镇代管,街道办辖区所有村及社区共用一个账户。考虑到法院冻结账户会影响社区乃至街道办正常工作,街道办财政所所长表示愿意协助调解,通过合力耐心沟通,活用案例,思想疏导,居委会最终将全案执行款交至法院账户。
下一步,略阳法院继续加大交叉执行力度,将重点聚焦有财产、有执行条件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实质推进的“骨头”案,全力提升交叉执行实质化解率。
编辑:侯宜均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