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2 17:24:5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无障碍停车位是指为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专用的停车位,是保障特殊群体平等、便捷、充分融入社会生活的必要设施。但实际运营的多家停车场都存在未依法设置、普通车辆随意占用、未设引导标识等问题。如何保障残障人士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出行无忧?
近日,平利县人民检察院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开展了无障碍设施环境监督活动,对城区内停车场的无障碍停车位设置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未依法设立无障碍停车位或无障碍停车位被违法占用的情形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积极履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增设了无障碍停车位和示警标识、建立了停车场区域网格化巡查制度。在开展整改效果评估时,检察干警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及部分残疾人员代表一起检验整改效果,获得了他们积极认可。
完备的无障碍环境是社会文明进步和公平正义的具体表现,下一步,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行政机关、残联组织、“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多方协作,形成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合力,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通讯员 陈雅琳)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