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法院 | “法官+调解员”联调 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时间:2024-09-19 10:20:2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感谢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化解,这次能拿到赔偿金真的要感谢法院。”当事人邹一家属握着褒联法庭张岢法官的手说道。近日勉县法院褒联法庭“法官+人民调解”调解了一起饮酒死亡生命权案。

勉县褒城镇30岁的村民邹一与60岁的邹大相约吃饭,期间二人共饮酒2斤多,邹一急性酒精中毒,治疗无效后死亡。期间,邹一家属要求邹大赔偿各项损失120余万元,但邹大方表示最多赔偿10万元。双方意见分歧较大,邹一家属不满欲到邹大家摆放花圈进行闹事。

褒联法庭了解此事之后及时与褒城镇人民调解组织双方进行多次调解,“邹一这么年轻,身体一向硬朗,可就是因为这次聚会,他才出了事!”“都是自愿喝酒的,谁也没强迫谁啊。难道因为一场聚会,就得为他的去世负责吗?”双方家属情绪激动。

法官和调解员从情感法理入手,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争吵解决不了问题,我们会理清责任,给双方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在调解中法官和调解员听取了双方意见,核实案件细节,了解双方家庭情况,宣讲相关法律规定,指明双方的责任,且释明近期各地法院类似案件的处理责任划分。最终双方和解,邹大也及时履行了赔偿款。

褒联法庭今年对所在辖区镇村人民调解员及法律明白人就法律知识及调解技巧开展培训3次,持续加强与辖区业务站所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业务联系,努力汇聚多方调解合力,使辖区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平息在萌芽。该庭受理209件、审结182件,受案同比下降51.19%、调解率57.43%、委派调解件并诉前调解确认案件27件,全部结案。


编辑:侯宜均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