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检察落实“四举措”提升检务监督效能

时间:2024-09-25 17:21:3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保证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检务督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强化各类廉政风险防控,从纪律规矩意识入手,规范检察权有效行使,筑牢廉洁司法防线,不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1. 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提升办案质效。按照“应督察尽督察”要求,把检察办案、机关安全、纪律作风、值班纪律、着装纪律、考勤纪律、窗口接待、公车使用、工作纪律、会风会纪等纳入检务督察内容,探索建立“业务+事务”检务督察模式,将检务督察工作做深做实做细,融入干警的日常工作和生活,确保监督无死角,工作有成效。
  2. 丰富检务督察监督形式,搭建监督平台。创新检务督察工作形式,积极主动打破信息壁垒,联合派驻纪检组、政治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督察。联合案件管理办公室对案件流程监控、案卡填录、办案时长、落实办案机制和司法文书规范化制作等方面进行联合监督。结合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开展执法办案专项督察,对已评查案件进行抽查,全面排查检察人员履职情况。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提升检务督察工作质效。

三、及时将监督关口前移,抓好事前预警。坚持把检务督察监督的视角前移,在预防上下功夫。通过播放廉政警示教育片,引导警醒广大干警引以为戒、对照自省,时刻紧绷纪律之弦不放松,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结合案管部门日常流程监控和业务数据监管,从监督模式、工作内容、数据共享上找契合点,实现案管与检务督察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合力,协同共促案件质效的提升。

四、聚焦监督的重点环节,抓好末端落实。加强对重大事项填报工作的专项督察,严格执行月报告、月通报制度,切实增强全体干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确保依法用权、公正履职、廉洁司法,不断提高检察人员自身“免疫力”。


作者:张洁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