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09 17:37:5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网络平台成为了许多消费者获取药品的重要渠道。然而,部分售药平台存在公示信息不全、资质不明等问题,严重威胁着公众的用药安全。
2024年7月,平利县检察院开展网络药品规范销售专项行动,通过数据分析比对发现,县域内部分药店在外卖平台售药时未公示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信息。根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平利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强化网络售药监管,对售药平台上公示信息不全的经营主体依法责令整改。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通过现场检查、网络排查,筛选出主体资质公示信息不全的企业,暂停其网络营销活动,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督促指导涉案企业补办、添加缺失信息,强化互联网药品风险管控。
互联网药品销售的规范化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平利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盯影响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为构建和谐有序的互联网药品销售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官提醒:
整治互联网药品销售公示信息不全等问题,不仅仅依靠检察机关和职能部门的监督,也需要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参与。为此,检察机关呼吁消费者在网络购药时,应仔细查看平台公示的经营资质和药品相关信息,确认平台合法合规。如发现平台公示信息不全或有疑似违法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或检察机关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讯员 陈雅琳)
编辑:许沥心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