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主动上门送案款 司法为民暖人心

时间:2024-10-13 09:29:1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横水法庭干警驱车前往辖区姚家沟镇,将案款送到八十岁高龄的原告江某手中。

该案系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纠纷,经法庭调解后,被告履行了全部案款一万元。但原告江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案款无法通过线上汇款方式支付,考虑到老人的实际困难,法庭干警特地将案款取成现金后送至原告江某家中。

在今后的工作中,凤翔法院将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扎实开展便民司法服务,全面落实各项便民司法举措,立足群众小事,办好民生大事,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力量。

 


作者| 马小峰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