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1 14:33:0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拍卖的方式依法强制执行两起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4月19日,申请人某装潢门市与被执行人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由申请人为被执行人采购物资,采购期限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日,确认采购的总价为61130(含税)元。同年7月1日,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再次签订了《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合同约定由申请人为被执行人的模板进行更换,工程总价为16375(含税)元。以上两份合同,申请人都按期交付且被执行人投入实际使用,但被执行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兑现欠款,申请人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佳县人民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并未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传唤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提议将公司名下的两辆汽车通过拍卖的方式进行抵债。法院启动拍卖程序,于2024年8月30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了公开拍卖,以失败告终。之后经过执行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以二拍流拍的价格进行以物抵债,被执行人将车辆交付申请执行人,至此,两起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佳县法院将不断总结执行工作经验,加大财产处置力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执行,切实提升执行质效。
编辑:许沥心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