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5 17:56:5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进一步增强在校学生的法治观念,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10月25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深入中所中学开展以“增强法治观念,加强自我约束”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
活动中,中所中学为少年法庭庭长崔粟颁发了聘任证书,聘请其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崔庭长分别从法律是什么、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青少年易诱发哪些犯罪、如何远离犯罪、如何减少、预防犯罪分子对自己的侵害等方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讲解案例背后的法律知识,并针对近年来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校园霸凌、打架斗殴等现象,深入分析了其成因、表现形式及危害,同时分享了预防、应对的实用方法和技巧。告诫同学们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要树立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不能做欺凌者,更不能做附和者、冷眼旁观者。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此次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有效提升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守法观念。南郑法院也将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着力为建设平安校园、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王 莎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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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