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5 17:59:5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刘法官,我和老关之间本来就没有什么大的过节,就是一时冲动把小的纠纷越闹越大。今天听了您的话,心里的结算是全解开了,再也不钻牛角尖了,钱我马上就转给他,谢谢您耐心的工作,给法院添麻烦了……”
申请执行人老关和被执行人老陈交往多年,老关在县城周边经营一家修车店,老陈也经常光顾,老陈的费用往往记账累计到一定金额进行结算,本是出于信任,但近期双方因为账面金额对不上,一时激动双方发生了口角,相互辱骂。关某诉至法院后,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没错!按理我是应当按调解协议履行,但回家想起他曾经骂我的那些话气不过,不认了。”老陈忿忿地说道。
执行法官看到双方年近六旬,且是相识多年的老朋友,5000多元的纠纷只是导火索,两人要“面子”相互赌气,才是这次纠纷的真正原因。如果一味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可能会让矛盾升级,后患无穷。于是执行法官分别与双方谈话,从朋友情义入手,过好老年生活思考,不给后人留隐患。“多年的情谊不值这5000多元吗?老朋友了,相互换位思考,不早就解决了,别把烦心事一直放在心头”。你们说对不对?在法官的引导下,老关主动表态“这个纠纷不就是5180元,我愿意放弃 180元,就当给他陪情道歉。”随后,被执行人老陈也表示道:“我也觉得我们这么小的事不该麻烦法院,我不是得理不饶人的人,我现在就联系家人打款”。一声微信已到账,该起纠纷就此解决。看着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法官欣慰笑了。
勉县法院始终秉持“纠纷到我为止”的理念,针对个案的特点,杜绝机械执法,注重以解当事人心结为切入点,竭尽全力实质性化解每一起纠纷,做到案结事了。(刘波 赵丽辉)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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