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亮执行·2024】佳县法院:“老赖”拘留所前闪付3.5万元

时间:2024-10-30 10:21:0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法官,别拘留我,我马上还钱!”这是发生在佳县拘留所前的一幕。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陈某于2020年合伙养机械,后张某退伙,陈某向张某写下335531元的欠据。由于陈某拒不偿还债务,张某将其诉至佳县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陈某未按协议履行义务。2024年6月3日,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人员立即通过“总对总”和“点对点”网上查控系统对陈某的房产、车辆、账户等个人财产信息进行查询,未发现其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近日,经张某提供线索,几经周折找到陈某,陈某依旧表示自己无钱,拒不还款,执行法官依法决定对其进行拘留。陈某见法院动真格,在拘留所前立即联系亲朋好友,帮其偿还了35000元欠款,剩余案款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执行法官解除了对其司法拘留决定。

 

法官寄语

道路千万条,诚信第一条。法官奉劝所有被执行人,不要与法律对抗,更不要与法院玩“躲猫猫”游戏,你们唯一正确的做法就是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