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0万余元

时间:2024-11-01 14:28:4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收到相关部门回复,已追回欠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0万余元。

今年9月上旬,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以2020年以来住建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数据、行政审批局已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数据和国家税务总局洛川税务局已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数据为基础,运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进行数据碰撞后,发现辖区内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线索10条。

办案人员多方走访摸排证据,查明案件事实后,向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保护国有财产,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2023年至今,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加大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办案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督促追回耕地占用税和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126万余元。

下一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应用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上线模型和省市院推送的监督模型,让共性关联的数据“说话”,以数字赋能,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和办案质效,推动社会综合治理。(李晓民)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