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1 11:42:4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年来,石泉县司法局坚持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采取“三强三树”措施,用好业务工作经费,保证每一项财务支出都用在“刀刃上”,有力地促进了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预算树绩效意识。利用“司法讲堂”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石泉县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提升全系统党员、干部对财政预算和财务管理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同时将学习成果转化成工作的动力和方向,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意识,推进财务工作制度化,助推司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有力开展、有效开展。
强流程树规范意识。规范经费支出和物品采购程序,定期对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和满意度几个方面综合评估,分析可完善优化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针对单位预算收支、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等关键领域,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各项内控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按要求进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为推动平安法治建设工作产生积极作用。
强管控树质效意识。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梳理补齐11个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短板,实现办公设施设备全覆盖,司法所阵地建设全升级,同时建立健全“摸清、管住、用好、盘活”的设备管理机制,理清资产情况,确保资产处置的合规性、安全性和及时性。成立资产清查工作组,对基层司法所、各股室资产进行登记核查,进一步明确“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积极推进固定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多维度提升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管理水平和使用质效。(通讯员 郭健 胡小西)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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