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27 17:33:4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11月25日是联合国确立的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也被称作“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增强妇女群众和家庭成员的反家暴意识,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宝鸡渭滨法院民三庭与区妇联共同开展“反对家庭暴力,共筑和谐家园”主题宣传活动。
“您知道什么是家庭暴力吗”“面对家庭暴力,我们应该怎么办”“没有一种爱需要用暴力表达”,民三庭法官助理魏雨镕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家庭暴力的类型和表现、如何应对家庭暴力,引导群众通过公安机关、妇联及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通过分享家暴案例,以案释法,讲解如何运用人身安全保护令免受家庭暴力的危害,提升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咨询台,为现场群众解答关于家暴界定、取证、维权途径等疑问,通过知识展架展示家暴的类型、应对方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反家暴知识问答,让群众在交流互动中了解反家暴知识,增强了妇女的反家暴意识和维权能力,引导妇女群众面对家暴时要勇敢说“不”,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居民了解家暴不再是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近年来,渭滨法院在家事案件审理中,不断加大妇女儿童维权力度,通过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对涉案人员进行训诫等,及时、有效阻止了家庭暴力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渭滨法院将进一步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加强普法宣传,做好防范和疏导工作,努力构建文明、平等的婚姻家庭关系,共筑平安和谐家园。(魏雨镕)
编辑:赵佳欣
责编:雪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