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05 15:27:2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今年的“宪法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宁陕法院组织法官干警在县城中心广场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宣传台、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来往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实现与群众“零距离”交流。“您了解宪法吗?”“您知道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吗?”“您知道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哪些基本权利吗?”同时,结合身边一些生动鲜活的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为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疑问,给居民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激发群众学习宪法的兴趣,增强法治观念,做个“法律明白人”,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3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真正做到把法律送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群众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更深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群众的宪法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近年来,宁陕法院聚焦“宪法宣传周”,持续开展宪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引导广大群众知宪法于心,守宪法于行,引导群众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有效强化群众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作者:倪振凯 陈臻东
编辑:许沥心
责编:志寿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