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24 15:37:4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感谢陈楠法官的耐心调解,设身处地的为我着想,让这个案子能成功调解让我尽快拿到了赔偿款,感谢法官,感谢三原法院!”12月23日,一起交通事故的当事人给三原法院陈楠法官送来了致谢锦旗,感谢法官的妥善调解。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023年7月,被告张某驾车沿道路行驶至事故地点与前方正在行驶的原告王某相撞,致原告受伤。该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被告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王某事故发生后,原告无责任。原告受伤后先后到三原、西安等医院住院救治,因赔偿问题与被告协商未果,原告遂将被告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陈楠法官第一时间查阅案卷,认为其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决定进行调解,力争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最便捷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考虑到事故发生后,双方曾多次私下协商均未达成一致,积怨已久,如果直接组织其面对面调解,一言不合就可能激发矛盾,法官遂决定先背对背调解,本着“充分协商,互谅互让”原则,分别听取各方的想法和顾虑,通过充分的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事故责任和赔偿问题。在最后一次面对面调解过程中,法官针对预先了解的争议焦点进行逐一分析和解答,最终各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当庭被告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
作者| 张瑶
编辑| 李娟
责编| 郑黎波
主编|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