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31 17:14:1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哎呀,就几千块钱还麻烦你们了,我前段时间周转不开所以没有还上,现在外边打工挣到钱了立马还。”视频中只见李某戴着安全帽蹲在工地的一个角落,开启了网上案件的调解。
原来李某在王某商行处曾多次购买烟酒,双方很熟悉,故王某在后续的7000余元中予以李某赊账,可两个月后李某联系不上了,王某遂无奈诉至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人根据王某提供的送达地址、电话、户籍地址等联系方式均无法与李某取得联系,于是王某便要求公告送达,但承办人考虑到案件标的本就不大,公告送达无疑又增加了诉讼成本。为减轻双方诉累,承办人通过走访户籍地邻居、电话号码协查等方式终于有了李某最新的联系方式,主动添加了李某的微信,终于联系上了李某。李某承诺一个月一定还款但王某认为还是出具调解书更加可靠,而李某远在甘肃一工地干活,双方无法当面现场签署调解书。于是承办人通过云上法庭,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并签署调解书,李某于签署调解书当日便向王某转账3000元,剩余款项亦承诺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返还。
小标的案件涉案金额虽小,但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阎良法院始终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