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4-07-02 16:54:1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高虎虎

6月27日,子长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相关视察报告,形成如下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民生工作。作为司法保护的重要环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责任地位。2023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强化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加强未检办案机制建设,实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积极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责,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会议指出,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宣传教育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有的家长及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依法教育保护意识不强。二是未成年人犯罪帮教预防体系还不健全,社会化支持体系比较薄弱,检察院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职能部门联系不够紧密,合力还没有形成。三是运用“四大检察”融入五大保护需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联动机制还不完善。为此,会议建议:

1.强化宣传教育,拓宽保护维度。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坚持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律讲堂、检察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活动,不断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对未成年人家长及监护人法治宣传教育,用鲜活的案例教育未成年人家长及监护人在保护中尽职尽责,守好未成年人保护第一道防线。

2.强化部门联动,构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争取各方支持,积极探索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的新路径,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帮教体系。要加强与团委、妇联、学校等部门单位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多部门合作和社会力量共同开展帮教的长效机制。

3.助推“六大保护”,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范适用“督促监护令”,联合妇联等部门推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基地,不断提升涉案、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质效。扎实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检校合作,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完善性侵害、性骚扰、校园欺凌惩防机制。加强依法治网,统筹社会资源,落实社会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提升社会保护水平。推动完善司法保护联动机制,促进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既分工负责、又协同配合,增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合力。

 


供稿| 子长市人大办

作者| 高虎虎

责编|李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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