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人大:凝心聚力推动监察和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7-04 10:51:3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黄嘉莹

 

近年来,麟游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人大监察司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担当作为,扎实推进人大监察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紧扣中心大局,助力“五县建设”

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工业强县、农业大县、文旅名县、生态富县、基层治理示范县”发展目标,锚定正确政治方向,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聚焦工业强县,听取审议了麟游县经开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深入贯彻落实“双碳”战略,围绕“煤电”“精细化工”两大板块,推动园区深化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经开区煤炭生产信息化、智能化、集约化、环保化升级改造步伐,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生产质效。

聚焦农业大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指出要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运用法治方式提高依法治种、依法兴种水平,切实维护种子市场秩序,保障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为农业大县建设奠定了坚实法治基础

聚焦文旅名县,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认真落实“议一事学一法”制度要求,在开展调研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学习,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提出强化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高标准编制文物保护规划、加强文物保护队伍建设等审议意见,推动文化繁荣和文旅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聚焦生态富县,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和《陕西省渭河管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聚焦生态保护、河湖管理、水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强黄河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让“一法一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切实推动我县黄河、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聚焦基层治理示范县,紧紧围绕全县法治工作大局,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督促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快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普法工作和法治麟游建设步伐。

紧扣公平正义,强化司法监督

充分发挥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联系政法单位的优势,统筹推进地方性法规“列入普法、进入执法、融入司法、纳入监督”,探索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实施和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新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精准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县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推动法治队伍坚守司法为民理念,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完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提升执行工作效能,稳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督促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自觉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备案审查,做到规范监督。对县政府报送的《麟游县城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麟游县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于法有据。先后开展了涉企、涉及黄河流域保护和涉及行政复议内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全力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县得到正确实施。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会,传达全省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暨专题培训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回头看”工作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及各镇人大主席团提高站位,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主动性,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开展。

规范人事任命,做到依法监督。严格按照《麟游县人大常委会拟任命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对“一府一委两院”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考试,用以考促学的方式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强化任后监督,分批次对县人大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强化被任命人员的政治意识、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激活人大任命干部的履职动力,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紧扣守正创新,加强协同联动

县人大常委会立足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手段,整合资源力量,在协同联动中推动各级人大代表和“一府一委两院”强化使命、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形成了基层人大创新发展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

积极探索“人大+检察”联动监督路径,制定《关于建立人大执法检查与检察监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成立监督联动工作组,通过信息共享、线索互移、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人大和人民检察院的日常工作联系,促进监督效能提升,推进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优势互补、耦合发力。

完善“人大代表联络站+法官工作站”联合调解工作办法,通过人大代表参与辖区内矛盾纠纷调解,发挥“法官工作站”司法审判的专业优势和“人大代表联络站”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两站”主动提前介入,“代表+法官”现场调解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实现人民法庭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双向奔赴”。组织代表参与“法院开放日”、旁听案件庭审等相关活动,及时把党的声音传递下去,把人民群众的期盼反映上来。

建立“三官一律+人大代表”普法宣传工作机制。为全县44个人大代表联络站各配备法律工作者1名,人大代表定期邀请检察官、法官、警官、律师进驻人大代表联络站,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解答群众常见的问题,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人大代表联络站法治化工作水平。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主动学习《宪法》《民法典》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知法、守法、用法能力,为构建法治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贡献了代表力量。( 黄嘉莹)


编辑:赵佳欣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