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4 11:54:4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子长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人大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相关规定,加强报备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升备案质量,落实审查责任,较好地完成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任务。
一、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共审查规范性文件3件,审议通过了《子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审查市委编办提交的行政执法部门权力清单1件(共审查32个单位,纠正2个单位),市政府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1件。备案文件报送及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对所报备文件进行了审查,并予以登记备案。通过的文件已经全部录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管理系统(2件)。完成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次(涉企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黄河流域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目前正在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
(一)强化备案审查组织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将备案审查工作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由常委会分管领导总负责,各委室分工负责,市司法局审核协助完成。严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关,在推进法治子长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形成备案审查工作合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涉及的部门多,需要职能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发挥作用。一是按照《陕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流程规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工作要求,对所报送的文件由办公室及时进行签收、登记、分类后,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报主任会研究,经审查相关报备的文件均符合宪法、法律规定,未发现抵触上位法的情形。二是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及时联系沟通,强化文件报送的及时性和审查质量。三是审查意见反馈后,定期调度文件纠正情况,从文件的政治性、合法合规性、合理性、规范性方面强化审查把关,推动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修正,切实做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三)细化备案审查工作流程。结合贯彻实施备案审查规定,细化审查、处理、反馈各环节,列明审查事项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明晰工作责任。及时对照、核查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发文目录,定期了解规范性文件制发情况,防止迟报、漏报、瞒报。目前,备案接收、登记、存档、审查和处理、反馈等工作流程较为规范,保障了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仍需提高。部分机关对规范性文件制定认识不够,文件的性质和类别甄别不细,存在对文件报备把关不严或报备不及时的情况。
(二)监督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对报备单位“有件必备”的常态化监督机制还未完全建立,报备机关的发文情况掌握得不全不详,对“有件不备”的现象如何及时发现并督促“补充报备”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督联动机制。
(三)审查能力还需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涉及的范围较宽,是基层立法的最前沿,法律性、政策性、专业性强,对审查人员的素质及专业要求都很高。目前审查工作力量在总体上比较薄弱,与当前工作的高要求、严要求不相适应,影响到审查工作质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凝聚备案审查工作共识。要把备案审查工作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局中认识、谋划和推动,准确把握备案范围、审查标准、工作程序等具体规定,增强报备机关的责任意识,着力解决报备机关存在的“不知备、不想备、不会备”等问题,敢于监督、敢于发现问题、敢于纠错,切实把好审查关。要加强工作宣传,实现备案审查信息的及时公开、共享,讲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备案审查故事,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社会知晓率。
(二)探索联动机制,强化备案监督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强与文件制定机关的沟通联系,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涉及全市重大事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待拟文件,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审查的重点。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视察等活动,对文件(草案)中涉及民生、公民权利义务的问题,深入基层研讨、听取意见,做到心中有底,为后续审查夯实基础。探索与“一府一委两院”建立工作衔接机制,推动行政监督与司法监督、监察监督形成合力,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文件。
(三)强化能力建设,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加快规范性文件管理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质量和水平。加大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学习,提高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水平,助推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正常运转。同时,建议专家或专业人员参与审查制度,通过借“外力”的方式,对专业性较强、涉及面较广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听取有关专家或专业人士的咨询意见,拓展审查深度,提升审查质量。
编辑:赵佳欣
责编:李东强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