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6 17:44:3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高雅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决定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规党纪是党员干部用权办事的刚性约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让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纪律,以党纪为戒尺,强化“对党忠诚,牢守底线”的政治自觉;以党纪为镜子,强化“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的思想自觉;以党纪为准绳,强化“谨慎用权,为民服务”的行动自觉。
以党纪为戒尺,强化“对党忠诚,守牢底线”的政治自觉。“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而不立”,纪律规矩是治国之重器,也关系着执政者的生死存亡。中国共产党始自成立以来,终将纪律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规范约束党员干部行为,以此保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而在现实中,部分党员干部滥用权力,徇私舞弊,将党的纪律规矩抛在脑后,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成为党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在全党内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中深化对党纪的认识理解,保持对党忠诚、对党纪党规心存敬畏,心存戒惧,树立底线思维,守牢纪律底线,将讲规矩守底线内化上升为政治自觉,时时刻刻铭记于心,警醒自我,身体力行。
以党纪为镜子,强化“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的思想自觉。党纪既是一面“照妖镜”,能够让那些目无法纪、贪赃枉法的党员干部“现出原形”,又是一面“正冠镜”,能够警醒党员及时自省自查,端正思想,矫正行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党员干部用权行事的基本准则,也是履职尽责,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的内在要求。然而在巨大利益面前,部分党员干部思想上松懈,渐渐迷失心智,坠入欲望的深渊,甚至走上违法乱纪的不归路。习近平总书记说“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将纪律之镜高悬于心,主动对标对本衡量检视自身言行举止,端正思想态度,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烙印在心上,转化为思想自觉。
以党纪为准绳,强化“谨慎用权、为民服务”的行动自觉。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合理正确使用则起到为民谋幸福、造福祉的好作用,反之,则会滋生腐败,衍生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党员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谨慎用权、为民服务既是所有党员干部为官从政的基本底线,也应当成为内化于心的行动自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守住权力关,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而依靠个人自觉形成的权力约束远远不够,党纪以明文规定的形式对党员干部用权行为形成刚性制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动,在人民监督下运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为准绳,牢记为民服务初心宗旨,谨慎对待手中的权力,守牢纪律底线,坚决做到不逾矩、不越线,不违规,让手中权力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供稿: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鱼河镇人民政府
作者:高雅
编辑:赵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