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8 16:24:0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深入贯彻《陕西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参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服务公益诉讼办案职能,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检察官+司法警察”联合办案工作机制,陕西省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了《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官+法警”一体化办案机制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司法警察参与公益诉讼办案工作。
该《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陕西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参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制定。《细则》共九条,主要明确规定了司法警察参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主要职责、办案程序、协作配合、工作纪律等内容,为司法警察参与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操作规范。
该《细则》的出台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司法警察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依法健康有序开展,是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三有”争创活动的又一项工作机制创新。下一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中检察官与司法警察工作协作配合,形成公益诉讼办案工作合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更好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赵亚军)
编辑:樊婧
责编: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