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2 10:13:30来源:作者:
“我是上次你们调解的租户,通过你们的调解,我们清楚了利害关系,也按照之前的方案张贴转租公告,但现在又遇到了一些新问题,希望法官赶紧过来处理一下……”5月12日清晨,天色未亮,西安碑林法院速裁庭法官助理便接到这样一通电话。案涉租户从他人手中转租得到房东的门面从事餐饮,但房东认为租户经营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其旅店生意,要求其搬离,租户以支付过转租费用为由拒绝腾交房屋,二人为此产生争执僵持一年之久。此前速裁庭法官两次下沉社区,已协调双方达成由房东给予租户一定时间,租户自行转租后予以腾交房屋的解决方案,但在履行中产生了新问题,故租户致电法院希望法官再次出面主持调解工作。当日下午,速裁庭庭长李新元和法官助理等人再次一道前往下马陵社区,与社区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等来到纠纷现场,对上述矛盾展开第三次化解工作。
与前两次不同的是,双方当事人关系大为缓和,见到法官和社区工作人员也分外热情,主动将他们迎入房间。租户表示:“上次你们提供的让我将房子转租出去的方案非常好,但我找的租户房东都不满意,说仍然会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房东也很无奈地说:“不是我们不配合,楼上住旅店的客人真容不得夜间噪音和嘈杂环境”。
李新元耐心倾听双方陈述,对于双方的意见也表示理解,他说到:“大家首先都是和气生财,争吵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租户认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也想腾房屋,但是他支付给上家的转租费太高了,损失太大,而房东就是希望租户立即搬走,争议的焦点很明晰。”他努力安抚着双方的情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避免矛盾二次发酵。他首先让双方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站在对方立场上思考问题,增强双方在情感上的共鸣;之后给双方明法析理,再次向双方讲解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讲明道理,纠正他们的错误观点,双方逐渐意识到自己的有些行为和主张于法不合、于理不通,最后在人民调解员和当事人亲友的共同努力下,利用亲情、邻里关系说服当事人,让双方相互包容、相互理解、各退一步。
得益于前期对该纠纷化解所做的大量准备和充分研究,李新元根据现实情况,提出了全新解决思路,即房东给租户一定补偿金,租户腾交房屋。李新元结合当初租户花费的转租费以及门面所处的地理位置,分析再次出租可能获得的收益,综合考量两方利益,经过商讨,大家最终接受了李新元提出的补偿金额。房东开心地说:“这样解决最好了,减少了双方的损失,虽然需要付补偿金,但再出租肯定比原来租金高。”租户也说:“赶快腾房,我也不用再支付租金了。”持续一年多的纠纷终于圆满调解成功。
随后李新元抓住时机就碑林法院“无讼社区”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向居民进行了普法宣传。要着力通过“抓前端、治未病”让居民的纠纷以最低成本高速高质量解决,并多做群众最急最盼的事,多做惠民利民的事,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的事。听到李新元这番话,群众对碑林法院“无讼社区”创建工作交口称赞,对该项矛盾化解举措和基层治理模式倍加点赞,称满足了大家当下对于纠纷化解的及时、有效、合法的新期待。
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百姓的夸奖。下一步,碑林法院将牢牢把握“不回避、不怕难、不懈怠”的原则,转变理念,坚持能动司法,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深入社区,定期走访,关注矛盾苗头,排查纠纷隐患,大力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让矛盾纠纷“当下化解”“就地化解”,真正实现“家门口的法律服务”。(姬欣然)
编辑:樊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