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

时间:2023-06-02 10:14:44来源:作者:

 

“今天的培训,让我深刻明白了‘依法带娃’的含义……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我们须时时处处给孩子做榜样,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孩子。”

“作为父母 ,我们不但要依法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更要重视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培育,帮助子女健康成长……”

5月30日,西安鄠邑法院民一庭庭长谢鹏一行深入五竹街道,为全体妇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带去了一场“家庭教育指导课”。

法官助理杜红娟向参会人员详细解读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立法目的、重要意义、法条释义,并就妇联在家庭教育中的职责与定位为参会人员提出工作建议,引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和方式,呼吁家长增强“依法带娃”的主体责任,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谢鹏庭长结合相关事例和案例,呼吁家长们要做到“依法带娃”,就五竹街道少年家事案件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与参会人员展开沟通交流,并围绕村民关心的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进行专题普法。

 


 


 

会后,民一庭干警与妇联干部一起到南庆叙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现场群众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宣传手册,通过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有奖问答、发放普法宣传品和与群众共同探讨家庭教育问题等多种灵活方式开展普法宣传。

“今天的活动,让我认识到了家庭教育的价值和重要性,回去后我一定把这部分内容研究下,好好‘依法带娃’。”一位居民在向干警咨询完毕后说道。


编辑:樊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