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检察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

时间:2023-06-20 15:47:07来源:作者:

近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并对案件评查活动开展监督。

本次案件质量评查主要围绕该院已办结的依法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和立案监督等重点案件开展。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件评查的程序、内容及注意事项并组织学习了《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陕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等规定,明确了案件评查等次的判断标准,还就案件质量评查表的填写方式做了详细说明。

人民监督员随机抽取不同类型的案件,通过审阅案件卷宗材料,对照案件质量评查表,对办案程序、事实认定、文书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查,检察官针对人民监督员的提问做了细致的解答,并就相关问题交流讨论。评查结束后,人民监督员结合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三注重”的意见,即“注重案件程序、注重文书说理、注重案件装订细节”,案件管理部门及时将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反馈给各业务部门,督促对标整改落实。

人民监督员表示,近年来多次参与检察听证、宣告送达等检察办案活动,现在又通过参加案件质量评查对检察机关案件办理程序和刑事司法政策有了更深了解,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办案活动的形式不断多样化,体现出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增强。(黄肖)


编辑:樊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