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9 09:17:36来源:作者: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陕0103执悬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何永军与被执行人陕西欣欣向荣置业有限公司、李爽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2022)陕0103民初61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陕西欣欣向荣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红樱路朱雀坊小区1号楼609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2MA6U7XTB8Y。
法定代表人:李爽,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李爽,男,汉族,1978年9月8日出生,身份证号:61010319780908****,住西安市碑林区****。
执行案号:(2022)陕0103执4975号
执行依据:(2022)陕0103民初613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本金290000元、诉讼费7971.5元及前述款项迟延履行利息
悬赏金额: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陕西欣欣向荣置业有限公司、李爽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对之后同一财产提出举报线索的举报人不予奖励。
悬赏金领取方式:对于符合上述支付条件的举报人,本院在举报财产依法处分完毕后三十日内,从执行到位款项中优先扣取悬赏金支付给举报人。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有关信息,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执行法院: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84500905、84500899
联系人:李法官
特此公告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