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9 10:02:3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庞娟、李楠
“这么热的天,你们专门赶到西安为我们处理矛盾,真是太感谢了……”6月26日,商洛中院刑一庭干警赶赴西安某医院,为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做调解工作,返程时当事人如是说。
张某和郭某均系未成年人。2021年8月,张某与郭某在朋友家聚会时,郭某随手拿走张某放在柜子上的摩托车钥匙,并将张某的摩托车骑走,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后郭某逃逸。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郭某提起公诉,被害人则对郭某和张某父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一审法院以郭某犯交通肇事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并认定张某对钥匙保管不善,作为张某监护人的父母,应向被害人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后,张某父母不服,向商洛中院提起了上诉。受理案件后,商洛中院刑一庭干警及时与张某父母取得联系。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张某父亲因患病正在西安某医院住院治疗,近期将无法到法院参加诉讼。
“我想在做手术前,我们的案子能够有一个处理结果,这样我心里的一块石头也算落地了。”电话中,张某的父亲道出了自己的心声。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因附带民事赔偿部分产生的分歧,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商洛中院刑一庭的法官干警迅速转变思路,积极能动司法,在与被上诉人多次沟通后,争取在张某父亲手术前解决好该纠纷,免除其后顾之忧。
26日上午,法官干警一行3人驱车赶到西安某医院,了解张某父亲的身体状况后,向张某夫妇说明来意,并就所做调解工作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阐释说明。在并不宽敞的车厢内,张某夫妇看到了法院干警为民司法的真情实意,态度有所转变,心结慢慢打开,最终接受了法院的调解意见,双方的矛盾化解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相比于民事纠纷,刑事案件背后涉及的矛盾恩怨往往更加复杂。因此,刑事审判更需要情感感化和人性化的司法服务,只有让当事人彻底打开心结,才能从源头解决问题、做到案结事了。这是参与办理该案的商洛中院刑事审判庭干警的真实感受。(庞娟、李楠)
商洛中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