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时刻丨借条金额大小写不一致,如何认定?

时间:2023-07-03 15:44:5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基本案情

2023年1月,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赵某借款。孙某出具借条一张交由赵某收执,借条主要载明“本人孙某因需要资金周转,今向赵某借入人民币(大写)贰万肆仟零佰零拾零元整,(小写)¥27000,并承诺于2023年1月18日前归还该借款......本人确认,出借人已将以上借款打入如下指定账户:现金收到27000元。”孙某在借款人处签字摁手印。借款到期后,孙某未归还所欠借款,赵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孙某偿还27000元。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实际借款金额是多少。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第一款“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以及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的规定,借条中借款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的,应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日常生活经验和书写习惯来认定。虽然大写金额比小写金额更规范严谨,但是本案借条中出现两次小写借款金额27000元,而且孙某在收到本案应诉材料后未提出答辩,视为孙某认可赵某主张的借款金额27000元,本案依法按借条中的小写金额即27000元来认定借款金额。据此,法院依法判决孙某应归还赵某27000元。

法官说法

近年来,因借条书写不规范或借条约定内容不明确等情况引发的矛盾纠纷层出不穷,导致借款金额、利率等难以认定。大家在签订借条时需谨慎,在借条中要载明双方约定的利率、借款期限、出借人及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书写形式规范、内容明确的借条,才能更好地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来源:敦化林区基层法院

编辑:刘一笑

栏目协办:北京浩天(西安)律师所 蔡燕